一、先予执行要给执行费吗?
先予执行应当交费。
1、先予执行需要诉讼成本。
先予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采取强制措施,需要人力和物力,甚至有些案件的先予执行所支出的费用要远远超过普通的执行案件所支出的执行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不能完全由国家包揽,应当由当事人交纳。
2、符合诉讼收费规定的立法目的。
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诉讼收费规定的立法目的有二。一是减轻国家负担。民事诉讼是以解决私人权益纠纷为目的,应采用有偿原则,以一定的费用补偿国库开支。二是制裁被执行人。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作出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必须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若不将执行费用转化由被执行人员负担,等于鼓励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裁定,不利于制裁被执行人。
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先予执行是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是尚未作出判决,法院责令当事人预先履行义务,所以,它只适用于特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情况紧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三)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四)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五)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在先予执行的数额方面,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产、生活的急需为限。
所以当申请先予执行时肯定是要交费的。之所以要对先予执行收费,是因为先予执行的成本涉及到的比较大,有些案件他需要所用的支出是超过了当事人自己已经缴纳的先予执行的费用的,所以当事人缴费,它可以替国家减轻负担,并且促进国家尽快为当事人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