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库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该案由由车位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车库纠纷是指业主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与业主之间就车库的权属、使用、收益等发生的纠纷。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车位纠纷是指业主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与业主之间就车位的权属、使用、收益等发生的争议。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车库、车位归谁所有?
(1)首先满足业主需要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有优先购买权还是优先使用权,从第一款来看,肯定是指优先使用权,第二款中的当事人并不排除非业主和开发商。但是,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保证优先使用权。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仅仅拥有车位的权利人,并不是业主。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规划车位是为专用部分配套服务的,二者相辅相成,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等于默认开发商首先享有所有权。另外,这里当事人约定有两个层次,是开发商与业主全体约定还是业主之间进行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些车位的分配机制尚有待研究,是业主委员会分配与管理,还是由物业服务机构管理未明确。
小区停车位纠纷归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小区的业主对于停车场具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使用权,建设区域规划内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车库,如果在购买房屋时,已经按均摊面积均分给小区业主,那么该车位归全体小区业主共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