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怎么办?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原本已作出约定,不存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拒绝,拒绝后合同将不生效。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表明:
一、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二、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租赁合同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三、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履行后契约义务,即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诚实信用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不道德行为相对立。为维护双方的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也就必须赋予诚实信用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有什么?
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以诚实信用为准则,处理好两个利益关系即首先在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时,按诚信原则要求,一方民事主体应以 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来对待他方的事务,做到不欺不诈,不损人利己,使各 方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合法利益。其次,在处理当事人与社会利益的 关系时,遵循诚信原则就表现为当事人不得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社会的 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民事主体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 都必须以善意为方式,既尊重国家的、集体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又诚实地 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讲究信用、恪守诺言。在 当事人有悖于自己的诺言或有为意思表示之不当时,应依诚信原则即应予以 禁止和制裁,或确认意思表示无效,或依真意解释之。
3.贯彻诚信原则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当法律规定不清或相互不协调时,可依诚信原则解释之。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认定该合同无效。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样可以处理好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讲信用、守诺言。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