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期限到期怎么办(商标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法律知识2024-04-12 20:05:26佚名

商标专用权期限到期怎么办(商标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到期怎么办?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续展时,注册商标所有人应当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缴纳申请费,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对于明显违反现行商标法律或有关规定的不予核准,驳回申请。

商标续展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二、注册商标的申请原则是什么?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2、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

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5、使用在先原则

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

注册商标专用权到期之后,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延长商标的有效期,继续使用该商标。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商标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注册商标。还要遵循国家统一政策原则,必须在国家规定的商标局进行注册。更要遵循申请在先,使用在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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