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工资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吗?
适用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公司发工资的形式有什么?
(一)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以及工资标准检验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工资形式按照工人的劳动时间支付的工资,工人出卖劳动力所得的工资,是由资本家按照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的价值支付的,工人按一定时间出卖劳动力,工资就要按一定时间来计量和支付,表现为日工资、周工资、月工资等。计时工资实际上是按照劳动时间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
(二)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量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由计时工资转化而来的,是变相的计时工资。
3、在实行计时工资时,工人的日工资额为3元,每日的产量为10件;而在实行计件工资时,计件单价是按照日工资额除以日产量来确定的,即3元÷10=0.3元。工资形式的差别,并不改变工资的本质。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用人单位发工资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工资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计时工资,一种是计件工资,根据劳动者实际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支付劳动报酬的就是计时工资;根据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预先设计的单价,计算的工资就是计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