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可以和家属通信吗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除因国家安全或者侦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看守所接受办案单位的委托,可以对被羁押人发收的信件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情形,可以扣留,并交由办案机关处理。但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信件或给犯罪嫌疑人寄信通常在案件没有出现生效判决以前很难出现在收信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二、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一案被拘留(逮捕)。XX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的聘请,担任其辩护人,现拟会见该在押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的规定,提出申请,请予以许可。
此致
申请人:
广东xx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对于案件,在侦查阶段,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有妨碍侦查的情形的出现,因此啊犯罪嫌疑人是不可以和家属进行通信以及会见的,除了能够会见律师,其他的行为都是不可以的。一直到服刑的时候,才可以会见家属以及和家属进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