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
村(居、社区)
组留守儿童的被委托监护人,负责教育和管理孩子,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作为被委托监护人,我郑X承诺:
一、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不让被监护人独处或随便委托给其他人,让其入园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虐待和歧视被监护人,确保其身心健康。二、教育被监护人不私自到河流、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水域边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或私自下水游泳。
三、教育被监护人不乘坐报废车、超载车和“三无”车辆,不骑车上路,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上、下车不拥挤。
四、教育被监护人不玩火,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独自野外用火;了解居家用电常识,正确使用煤火或液化气等,防止煤气中毒。
五、教育被监护人不结交不良团伙,不携带任何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校园,不打架斗殴。
六、教育被监护人了解阴、雨、雾、雷电等天气预报,做到早预防,确保人身安全。
七、教育被监护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抽烟,不喝酒,不携带大额零花钱,不吃零食,不购买小摊小贩的“三无”食品。
八、教育被监护人熟知父母的姓名、联系方式及外出务工住址;居家或外出不与陌生人交流,不将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外出活动前告知家长,说明去向和返回时间及同行人员。
九、教育被监护人掌握学校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不迟到,不早退。
十、教育被监护人遵守学校请假制度,有事、生病或其他不良生理状况时,应及时告知班主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村(社区)、被委托监护人、学校、社会事务办各执一份。
承诺人(被委托监护人):
村(社区)(加盖公章):
年月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留守儿童监护人在写承诺书时就需要写上自己该承诺的事项,必须要保障到被监护人的权益和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失,只要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就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被监护人受到侵犯,那么被监护人是需要承担一切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