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中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由公司承担,但是公司可以和劳动者约定劳动年限,并且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劳动合同法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为,
1、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为专业技术培训,即为提高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而非该岗位所需的一般技能培训如岗前培训等,
2、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在服务期满前劳动者提出辞职,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具体金额计算公式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约定的服务期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年)。
二、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况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中是可以约定培训的,但是单位不可以以培训的名义向劳动者要求支付培训费,但是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署包含劳动期限的合同,并且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参照培训费用以及实际损失来计算,不宜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