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哪些程序?(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法律知识2023-05-02 13:05:13佚名

离婚需要哪些程序?(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离婚需要哪些程序?

近几年我国离婚率在逐渐升高,有很多人由于感情的不合适都选择了离婚,在我国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那么两者的离婚程序是否一样呢?两者离婚的条件又是不是一样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就是关于离婚需要哪些程序?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协议离婚的程序: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港澳台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程序:  

(一)起诉

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二)审理

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委员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审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判决书。  

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您的生活带来一点帮助,小编在上面列举了一些离婚是应该带的材料和手续,希望大家在办理时记得带上,如果大家对离婚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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