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地人与澳门人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1、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澳门居民在大陆怎样办理结婚登记?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5、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三、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存在第(一)或第(三)、第(四)、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如果当事人是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若存在胁迫问题,也被婚姻法规定为可撤销婚姻。
以上五项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内地人与澳门的人进行结婚,那么是需要出示相关的证件才可以实施,一般需要本人的通行证,如果没有是办理不了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 ,那么才能保障到双方的结婚登记请求可以获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