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后死亡的责任。一起喝酒后死亡承担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共同饮酒为生活中人之常情,但如果酒后发生事故死亡,同饮者未尽应尽的作为义务,应当承担不作为的侵权责任。共同饮酒人承担法律责任应主要考虑共同饮酒后死亡是否具有违法性,共同饮酒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共同饮酒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具备以上条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责任比例应主要考虑原因力的大小。
按法律规定,朋友聚会喝酒,如果有人因醉酒或者身份原因,受到损害甚至死亡,同桌所有人都有责任。区别是有过失行为的是连带责任,无过失的责任人,分担民事责任:
1、有不当行为的共同饮酒者,如果在酒桌上有强迫性劝酒行为,或者明知道对方有身体疾病劝酒的,或者召集人未将醉酒者负责护送到家的,纵容醉驾的,等等,对共同饮酒产生的伤害或者后果有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负责共同承担伤害行为的赔偿。
2、无不当行为的共同饮酒者,如果没有劝酒的行为,或者本人喝饮料,或者中途离开,或者已经尽到了护送、劝告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即“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责任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赔偿方式是协商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协商后确定,不具有强制性,即使协商不成,家属提起诉讼的,无责任人也不一定担责,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参照或者依规而行。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行为人一起喝酒,需要尽到护送、劝告义务,如果由于未尽义务造成对方因酒后事故死亡的,其他共同喝酒人员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具体需要结合共同喝酒人是否存在不当行为来做出法院判决,具体赔偿事宜可以通过协商形式,也可以由法院起诉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