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条件是:开办人应当是有经营能力的人,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开办个体经营的范围应当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行业和项目;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工商登记。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有哪些?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1)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2)机动车维修
(3)家用电器修理
(4)照相业
(5)生活美容、医疗美容、按摩业
(6)餐饮业(厨师)
(7)服装加工
(8)室内装饰装修
(9)兽医诊所。
6、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 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2)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4) 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娱乐、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
(5) 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 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成立个体工商户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并且不同地区对于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用到的材料和相关的流程也有可能是有一定差异的,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咨询。并且申请不注册成为工商户的当事人需要保证所提交的材料是必须要真实有效的,不能有虚假隐瞒的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