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可以出外地么
离婚期可以在外地,但是过了离婚期之后要回来。离婚冷静期制度要求夫妻双方都到达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如果一方在外地的话那么就不满足双方到场的条件,那么当然是不可以离婚的。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只可以在异地办诉讼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适用条件
1、冷静要经双方同意
首先,依据最高院的规定,适用冷静期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因此并不会出现所谓法院随意的延长审限时间等,或者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借此拖延诉讼的情况。
2、冷静期不白等
其次,冷静期内各方不是坐等熬时间,而是要采取积极的措施修复情感、例如做心理疏导,或开展调解工作,总之是围绕解决该起家事纠纷做正向的工作。
对于增加冷静期也是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但是很多人也会呈反对意见。但离婚冷静期也是有适用条件的。
三、离婚需要办什么手续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2、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3、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离婚在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只要过了30天的冷静期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了。在协议不了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