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坏财物报案流程是什么?
损坏财物报案流程是:拨打报警电话;阐述情况和内容;保护现场收集证据;书写报案材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损坏财物报案具体流程有哪些内容?
1. 师生员工在校内受到不法侵害或财物受损应当拨打校内报警电话:首义校区请拨打88XX110;南湖校区请拨打88XXXX;在校外受到不法侵害或财物受损应及时拨打110或到案发地所在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2. 报案时应当向接警人员提供报案人基本情况、案件发生地点和简况以及联系电话。
3. 室内财物被盗,如有现场,请勿进入现场进行清点物品或进行其他翻动,在报案的同时要保持原样,等待接警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学生公寓发生盗窃案后,要及时通知公寓值班员向保卫处报警,同时保护现场。
4. 除口头报案外,报案人(受害人)还应当用钢笔、签字笔(禁用圆珠笔)书写报案材料。
5. 报案材料的要求:
(1)写明报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和联系电话);
(2)案件发生的基本情况或发现财物被盗的过程;
(3)如果是实物被盗,应写明被盗财物的名称、品牌、颜色、型号、数量、购买时间和价值;如果是现金被盗,应当写明被盗现金的数额、面值和数量。
(4)实物被盗还应当同时附上购买发票复印件,计算机被盗应附上计算机配置单复印件。
损坏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会对他人的财务造成非常严重的威胁,并对良好的社会治安有着非常负面的作用。因此国家对这种行为的处罚是十分严厉的,依照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后果的恶劣影响,处罚也是相对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