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打架斗殴治安流程有什么?
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的打架案时,事主(也就是被打的,也叫受害人)通常会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化解双方仇恨,以免日后因积怨再次发生。
严格规范的情况下,调解就算成功,现场的勘查、双方笔录、旁证的询问笔录均要制作,调解完成后,双方写《自愿调解申请书》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为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公安机关存档一份),涉及赔偿金额的,当时当面交,收款人须写收据给对方。如果调解不成功,或事主不愿意与对方调解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治安处罚。
二、打架斗殴是正当防卫吗?
1、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斗殴中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
(1)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但又不泛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相互斗殴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
在相互斗殴中,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行侵害,此时斗殴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斗殴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
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互殴性质的转化行为,是互殴中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打架斗殴应该找警察出面处理,打架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受害者身体损害不严重的,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就行;如果经过司法鉴定,认定受害者为轻伤的,要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