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未婚独自抚养孩子男方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没结婚有小孩男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向法庭摆明情况,从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之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表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准许。
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方式有:
1、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一般会判决给女方。但是也有很多例外的情况,比如说女方没有固定的居所、稳定的收入,或者女方有严重的不良嗜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2、快到青春期的女孩,一般也会判给女方。如果证明女方经济条件差,不能给予良好的教育环境,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不良嗜好、品行不正,也是可以判决给男方的。
3、利用个人习惯。在离婚开庭期间,充分表现出自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关切,利用对方的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赌博等)、道德缺陷以及对方出轨的证据。
4、利用身体原因。一方如果作做了绝育手术,可能不会再拥有小孩,而对方可以。或者对方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恶性传染病,不适宜带小孩等等。
5、经济和教育。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优越的生活环境,可以从孩子生活、教育保障方面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而处于劣势一方,则可以利用长期生活习惯、对方道德品质和不良嗜好,孩子自己意愿方面予以争取。
我们知道,0-2岁的孩子,还是需要妈妈的呵护。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抚养权是直接给予母亲的。但是,对于2岁以上的孩子来说,法院尊重他们自己的选择。因此,孩子们通常会选择他们的母亲。如果父亲的经济能力确实强于母亲,则子女的监护权应授予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