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要出席哪些人?
法院开庭时,一般需要以下人员到场:
(一)法院方面:
1、审判长
2、审判员
3、人民陪审员
4、书记员
5、法警
(二)原告方面:
1、原告
2、原告代理人/辩护人
3、原告代理律师
(三)被告方面:
1、被告
2、被告代理人/辩护人
3、被告代理律师
(四)其他可能相关人员:
1、相关证人
2、公诉人
3、旁听人员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还包括了审判工作人员,亲属如果需要旁听的,也可以出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才会正式进入审理程序,就双方的财产或孩子抚养问题等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