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了狗咬人谁来赔偿?
发生了狗咬人的情况是需要侵权责任人来进行赔偿。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哪一方的责任,那一方就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动物致人损害,其损害后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纯的财产损害。如器皿、物件被动物撞击导致损坏。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如被动物追赶导致脚扭伤,被动物咬伤肌肉等。
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如致残或在显著部位留下永久性的难看疤痕等。
4、致人死亡。
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
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直接损失的赔偿外,还应包括支付的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3、 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害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4、致人死亡的,还会涉及到救治费用、丧葬费、抚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抚养者(如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等。
三、对宠物咬伤人损害后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痛苦的赔偿问题。因为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
(2)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往往忽视可得利益的丧失以及致残的赔偿;
(3)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不断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赔偿额偏低的状况;
(4)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应参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及与其同等能力或受同等教育者的收入;
(5)对于受抚养者生活费的确定,应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或民政部门的救济标准;
(6)对于一些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发现的疾病(如狂犬病),受害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仍然可以提出法律救济的请求。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同时伤者在接受治疗的同时应当保管整理好相关票据,以便与主要侵权的责任人协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