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泉农村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以贵阳市今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为例:
观山湖区Ⅰ、Ⅱ区片112000、81300元/亩。
南明区Ⅰ、Ⅱ、Ⅲ区片121300、96300、76300元/亩。
云岩区Ⅰ区片121300元/亩。
花溪区Ⅰ、Ⅱ、Ⅲ、Ⅳ、Ⅴ、Ⅵ、Ⅶ区片136300、121300、119200、96300、75300、58200、54500元/亩。
乌当区Ⅰ、Ⅱ、Ⅲ、Ⅳ区片100300、76300、6840054500元/亩。
白云区Ⅰ、Ⅱ、Ⅲ区片81300、68400、54500元/亩。
清镇市Ⅰ、Ⅱ区片49600、45600元/亩。
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Ⅰ、Ⅱ区片45600、44400元/亩。
二、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内容确定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而且,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定。
1、北京延庆的土地补偿标准是每亩10万元;天津市的价格只有每亩2.9万元;
2、山西太原小店区的标准为181636元/亩;河北石家庄的为67038/亩;
3、辽宁沈河的土地补偿标准高达45万/亩;安徽马鞍山却只有55600元/亩;
除此之外,有些地区还有分类,比如说湖南长沙就是分三个区片的:一类区片65000元/亩;二类区片59000元/亩;三类区片53000元/亩,但是福建厦门的一类区片为15.5万元/亩;二类区片为12.5万元/亩;三类区片10.7万元/亩。
三、农村土地征收价格偏低是哪些因素导致的?
1、补偿基准不合理
我国长期对被征收土地按照该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补偿,即集体土地的不同用途在征收时不加区别,统一按照或参照被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安置补助费的确定也与耕地的补偿标准捆绑在一起。由于这种征地补偿制度一概以耕地为评价土地价值的基准,没有考虑到土地的最优利用,也没有对土地的开发价值进行补偿,从而在事实上掩盖了集体土地用途的多样化现实,剥夺了集体土地多样化利用的可能,导致在实践中贬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际价值。
2、补偿项目不全面
一般而言,我国征地补偿项目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它们都是与被征收土地具有密切联系的直接损失。超出上述项目的损失不属于补偿对象,可见,我国征地补偿项目极为狭隘。
3、计算方法不科学
在按照被征收的集体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补偿时,该土地的用途往往限于耕地,且在计算征地补偿款时以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基数,这种计算征地补偿款的方式被称之为“产值倍数法”。“产值倍数法”不考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的潜在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其只相当于对集体土地之使用权的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各地的都是结合自身的土地特点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