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费一般在多少是固定的金额吗?
律师费不是固定的收取金额。律师费一般是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纠纷案件,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律师费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将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二、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法院判决对诉讼请求中的律师费是不作处理的。但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权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三、律师费的收取方式有哪些?
1、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免收执行阶段的费用。
2、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3、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