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私人所有的房屋、车辆、存款、现金、股票、生活用品等一切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所得”的数额计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所得”一般是指行为人的全部财产与能够认定的所有支出的总和减去能够证实的有真实来源的所得
1、应把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财产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支出等一并计算,而且一并减去他们所有的合法收入以及确属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的非法收入
2、行为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家具、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股票、债券、存款等动产和不动产;行为人的支出包括合法支出和不合法的支出,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费用、罚款及向他人行贿的财物等;行为人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继承等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各种收入
3、为了便于计算犯罪数额,对于行为人的财产和合法收入,一般可以从行为人有比较确定的收入和财产时开始计算
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国家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应当一切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谋取私利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国家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合法的收入,包括工资收入、稿费等劳动收入,是严格保护的。对于其非法的收入,不但要依法追缴,还要追究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