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固定合同工解除补偿如何规定?

法律知识2024-03-24 17:07:15佚名

长期固定合同工解除补偿如何规定?

一、长期固定合同工解除补偿如何规定?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也可以被解除,固定是相对而言的,其本质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相同的。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

(1)员工有重大过错,导致用人单位出现重大损失的;

(2)员工违反制度或纪律,拒不改正,符合用人单位制度中开除情形的;

(3)员工因自身伤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能的;

(4)用人单位出现经营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用人单位都可以单方面或者经与员工协商后,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通常按照法律规定以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应当按照原标准的双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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