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诉讼是合理的吗?
对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诉讼是不合理的。对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是行政机关的职权,不能在行政诉讼中向法院提出申请行政许可。一般认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二、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许可管理行为及相应的不作为。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未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
(4)具有事实上终止性的过程行为。鉴于实践中一些程序行为或过程行为具有事实上的最终性,且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赋予当事人对其的诉权,难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故允许对这些行为提起诉讼。
三、违反行政许可有什么后果?
1、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自行政许可依法生效至当事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结束,行政许可都没有被撤销。在此情况下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是由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引起和造成的。比如,申请人不具备从事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条件和能力,行政机关却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导致申请人在生产过程中因不符合许可条件而发生严重事故。再比如,申请人不符合排污许可所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却违法向其发放排污许可证,导致申请人周围的利害关系人受到严重污染损害。在这些情况下,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机关因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而导致该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由于被撤销而给被许可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行政许可领域,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撤销许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对因行政许可主体及公务人员的行为违法,造成了相对人一定损失的,予以一定的补偿。此类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还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恢复原状;行政赔偿等等。
行政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了行政许可,是违法的,回受到相应的批评、警告、罚款严重的可能还会有被行政拘留。总之法律上对于违反行政许可的问题时绝不会轻易姑息的,所以就需要相应的人能好好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