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必然涉及合同问题,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涉及到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一份好的合同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在订立该合同的时候,当事人要注意一些订立方式。到底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订立方式是怎样的呢?小编为你解答。
一、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订立方式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属于合同当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其订立方式上面,也是要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操作的。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3、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4、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5、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由于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因此一般的订立方式为书面形式。
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与项目的建设密切相关,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1、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当事人
2、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买受人即采购人,可以是发包人,也可以是承包人.
3、采购合同的出卖人即供货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从事物资流转业务的供应商。
4、物资采购合同的标的
5、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标的品种繁多,供货条件差异较大。
6、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7、建设物资采购合同视标的的特点,合同涉及的条款繁简程度差异较大。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条款一般限于物资交货阶段,主要涉及交接程序、检验方式和质量要求、合同价款的支付等。大型设备的采购,除了交货阶段的工作外,往往还需包括设备生产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设备试运行阶段、设备性能达标检验和保修等方面的条款约定。
8、货物供应的时间
9、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合同与施工进度密切相关,出卖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订购的货物。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订立方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实践中,当事人签订合同一定要知道法律要求的订立方式是怎样的,否则的话可能会造成合同无效。如果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