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畜牧局有行政处罚权吗?
畜牧与饲料股有行政处罚权的,畜牧与饲料股是畜牧局下设的科室,其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个人或者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措施主要有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责令停业整顿等,对严重违法个人,还可以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权力,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其他机关或者组织不得行使。另外,法定主体行使处罚权时必须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不得越权或者滥用权力。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1、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最基本的行政处罚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具体体现。其基本内涵就是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种类法定、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程序法定、处罚形式法定、处罚职权职责法定。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4、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畜牧局属于政府行政机构,其下设一些科室开展具体的工作,畜牧与饲料股作为其中之一,如果发现个人或者单位非法销售种子饲料的,可以对违法当事人行政处罚。通常,其会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对企业也可以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