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要做什么?
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不需要做什么,等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四、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综上所述,法律没有规定过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需要做哪些准备离婚冷静期内,既可以主动撤销离婚申请,也可以等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亲自去办离婚证,如果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没有去办离婚证,是按照撤销离婚申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