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是怎么分割财产的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能进行协商的,可以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分割,由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可以看出,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分为诉讼分割和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能进行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共同财产作出判决,确定各自分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在分割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
夫妻双方对离婚事项协议不成,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在进行审理时,会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并且法律对感情的认定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以下法定理由,可以认定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夫妻双方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同意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应当立即解除。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哪些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确定之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财产,直接对共同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对共同财产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选择诉讼分割,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