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驳回的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规定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4-03-20 20:18:14未知

被法院驳回的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被法院驳回的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规定是什么?

被法院驳回的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期限规定是: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终的裁定结果当事人必须要执行。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包含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相关法律中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相关法律中中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提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什么?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被法院驳回的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处理结果的,法院将会对当事人进行多次的劝诫和通知,如果两年之后依然没有执行的意愿的,那么法院有权对当事人或者是组织机构进行强制执行,当事人必须要执行否则构成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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