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审理多长时间?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审理大致需要三个月。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案件不同,具体起诉到法院的时间没法准确确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并可以最多延长到七个月。另外,如果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发现重要罪行,侦查期限还得延长或者重新计算。
二、扰乱社会罪的界限规定是什么?
(一)本罪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限
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可能是相同的,都是扰乱了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情节是否严重,是否使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如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由于领导上的个人主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缺点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罢工等,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加以区别,对于借罢工之机,故意歪曲党的方针政策,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本条规定的,则构成本罪。
(二)本罪同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前者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后者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2、前者是聚众进行;后者可以是单个人进行。
3、前者不限于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后者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三)本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原本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一种,鉴于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将其单独规定为一罪。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两罪的犯罪对象不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以外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所辖区域的公安机关会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审理和调查取证的工作,这个时间一般是三个月。如果案情特殊或者很复杂的需要延长审理的时效的,需要及时的向上级部门申请进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