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使用草原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使用草原行政处罚标准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六十五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对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原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
二、非法使用草原行政处罚流程是什么?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⑴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事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
⑵法律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制裁手段;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法律制裁手段。
⑶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作出的;刑事处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
⑷适用客体不同。
行政处罚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刑事处罚适用于一切危害国爱、社会,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⑸适用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民,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⑹适用程序不同。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程序进行;而刑事处罚则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在我国,草原属于国家,有一部分草原归属于集体,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允许非法使用草原的,如果要使用草原,应该通过法定途径将获得草原的使用权,而且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草原,非法使用草原是有可能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