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借条,就看双方当时在借款时是否签订了借条合同,如果是没有借条,那么当时间当时没有还款,还需要找到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着借款的关系。因此,在借款时要写借条,并且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凭证名称:借条。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
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的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反映的是欠款关系。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买卖、承揽、劳资纠纷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争讼钱款的性质。换句话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绝对不能写成“收条”。收条是指债权人在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并不对债务人产生“还款(付息)赎条”的义务。因此收条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相反是用来消灭债权的。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
③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当事人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 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所以如果是借款1万元,双方最好还是要写一个借条,而且在写的时候,注意要把凭证写清楚是借条,不要写成了欠条,而且当事人如果是存在着借款关系,那么最好是依照借条向法院发起起诉,如果是没有借条,但是时间到之后又没有还钱,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找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着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