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法》行为人有过错怎么处理?
《侵权责任法》目前已经废止,由《民法典》执行。行为人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对的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于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侵权责任的过错原则的特征是什么?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以下是几种典型的过错责任形态:
1、网络侵权。
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指行为人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先前行为等负有对他人的注意义务,因未尽到注意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限值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损害的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又称为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侵权责任。医疗事故责任所涵盖的范围较为狭窄,引起此种责任的医疗活动只能是医疗事故。
在目前如果存在着侵权行为并且有损害的后果,两者之间还有因果关系,那么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就需要按照我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大多数的竞选责任承担的方式都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来完成的,因此是需要确定一下损失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