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借条手机拍的可以不?
法律规定借条手机拍的通常状况之下是不可以的。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又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亦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综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有义务提交借条原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以此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只有借条的复印件,再无其他材料可以印证欠款这一事实,借条复印件就丧失了证据效力,将会承担败诉责任。
二、借条的内容有哪些?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就是证明债务关系最好的证据,而且借条是由债权人保管,如果写完借条之后只是拍照的话,那么一般只能证明双方有债务的关系,而是不能存在任何的法律效力,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发生民间借贷方面的一些纠纷,选择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解决,必须要提交证据,比如说借条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证据,这个时候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出具借条的原件,如果是照片的话,那么对方可能会有异议。有意义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就不能够采用这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