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狗咬人狗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吗?
狗咬人狗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狗咬人主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可以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就可以不需要承担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该类案件实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只要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对该损害结果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饲养的狗将他人咬伤,此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要是因为被侵权人自己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从而造成饲养的狗将其咬伤的话,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过错导致狗咬伤人的,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但在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之后,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哪些情形需要承担责任?
1、饲养一般动物致人损害;
2、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
3、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
4、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
5、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动物致人损害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必然是需要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也就是需要有动物的饲养者和管理者承担责任,并且在这个侵权行为方面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非常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