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买卖能成立吗?,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法律知识2024-03-17 23:04:58佚名

合同不成立买卖能成立吗?,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一、合同不成立买卖能成立吗?

合同不成立买卖也是不能成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效果是:

1、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

2、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三、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

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

四、合同的无效和不成立区别主要体现在哪里?

(1)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的合同速成书面的协议。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尽管当事人没有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但当事人自愿作出履行的,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

(3)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不能主动审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但由于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应实行国家干预的原则,法院或仲裁机关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合同的效力,如发现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确认该合同无效。

(4)从法律后果上看,因合同成立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合意问题,因此合同不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责任。但对于无效合同来说,因为它在性质上有不法性,所以不仅要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产生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一人自行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是不会成立的。如果合同要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更多了。这时候还需要看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不成立代表着此合同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合同的内容也不需要双方来进行履行,从而存在各买卖也是不成立的,所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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