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共有财产需要怎么处理?

法律知识2024-03-16 17:22:57佚名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需要怎么处理?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需要怎么处理?

1、离婚夫妻共有财产需要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1、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1)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一般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告之双方清算注销该企业,如果尚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2、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3、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积累了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可能就会引发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此类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双方协商拟定财产分割的方案、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诉讼离婚、想让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需要在起诉状之中注明共同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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