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未告知婚前重大疾病,离婚还是申请撤销婚姻?

法律知识2024-03-15 23:17:56佚名

对方未告知婚前重大疾病,离婚还是申请撤销婚姻?

杭州离婚律师:对方未告知婚前重大疾病,离婚还是申请撤销婚姻?

杭州专业婚姻律师建议,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是婚前没有告知,您想结束这种婚姻关系,最好申请撤销婚姻,而不是离婚。

那么李律师就先讲一下撤销婚姻与离婚有什么区别。

离婚的前提是有一段合法有效的婚姻,而撤销婚姻是自始无效。

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婚姻状态是离异,再次结婚是,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而撤销婚姻,就是没有结过婚,撤销婚姻后,婚姻状态是未婚,再次结婚算是头婚,不需要提供离婚证。

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后,会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当地登记机关会将婚姻关系变更为未婚。

并且,撤销婚姻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那么,杭州离婚律师在这里,再讲一下为什么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而是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申请撤销婚姻的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或者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法官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保护双方利益的原则做出判断。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