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些年环境治理初显成效,目前的空气质量相较前几年有所好转,这都要归功于政府的调控,包括汽车限行、农村煤改电、工厂在恶劣天气下停工、植树造林等。
随着空气治理还要继续,现在很多农村地区倡导环境保护,退耕还林,政府可能会征收某个村的一部分耕地或未利用地,用来植树造林,但有些地区的村民根本就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款,或者过少,遇到这种本应该由每个村民享受的利益但是没得到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在解决上述问题之前,先介绍一下哪些利益是应该由村民共同享有的。
文章第一段介绍的,征收了村里面部分土地的情况肯定是属于的;还有就是村里面自己的企业,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等合作兴办的工厂,这些只要是利用的村里面的集体土地,并且是有偿使用的,那么这部分收益也应当是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的;再有就是政府下发的对于集体组织成员的补助等,也应当是村民共同享有的。
接下来,以上述第一种征收部分土地为例,给您介绍一下如果该部分利益您没有拿到,应该怎样处理,如果这最难的一种情况您有了大体的了解,其他情况便迎刃而解。
首先,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申请公开征地批复以及补偿方案,申请时注意要确定好被征收土地的准确位置、四至,如果可以,最好在卫星图上标出该块土地的准确位置,以便政府机关准确答复。
如果所申请的事项没有相关批准文件,则需要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查处或直接起诉占地人,要求返还被占用的集体土地。
如果相关的批准文件比较齐全,就是老百姓没有拿到相应的补偿款,咱们可以三步走:
第一,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向村里申请村务公开,要求公开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款数额及使用情况;
第二,若村里面不答复则在15个工作日后向当地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这也是咱们的权利,明确规定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里;若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后仍未公开,则在申请后的两个月内,直接起诉政府的不作为,因为责令村务公开是县政府的法定职责,当有人申请后,政府至少应该把责令的过程及结果告知申请人,如果不作答复,则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实属违法行为。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峰律师团队提示您,以上的三步走是我们办理案件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往往涉及经济利益的情况向村里面申请村务公开,村里是不会公开的,向政府申请责令公开,政府也是不会给答复的,所以只有走到第三步——直接启动行政诉讼方能有效果。
当然,您如果认为本应该属于您的利益村里面没有发放,也可以针对村委会启动民事诉讼。
方法是多样的,解决实际问题才是最终目的,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