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太低,我作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法律知识2024-03-12 23:12:20未知

征收补偿太低,我作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征收拆迁问题,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征收人都会遇见这样的情况:

本以为房子拆迁会改善经济状况,谁知道安置补偿并不如意,想要向征收部门提出建议,但又不知道向谁提?怎么提?什么时候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也就是说,超过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如果对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征收通知后,征收审批之前,要求政府召开听证会,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听证会是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方案提出建议的最好途径,这也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既合法有效且成本较低。

而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就只能通过向征收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要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权,最好是咨询相关律师,请律师帮忙。

另外,《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如果补偿协议中的补偿价低于当地综合地价的,被征收人可以在听证会或行政诉讼中对该条款的合法性进行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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