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房产证诉讼标的金额是多少

法律知识2024-03-12 20:00:31佚名

不发房产证诉讼标的金额是多少

一、不发房产证诉讼标的金额是多少?

不发房产证的诉讼标的额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由原告自行确定,但标的额多少会影响诉讼费高低。根据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请求解除合同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不发房产证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事实上,若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没办法办理房产证,买家是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房屋买卖合同当中涉及到的标的额,包括给买家造成的财产损失,这都不是法律制度可以统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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