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的个人债务的内容包括: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对方不知道事后也未追认,该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9、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10、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之间的债务可以包括个人债务还有共同债务两种债务,其中个人债务的认定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认定,包括债务是否是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等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