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罪拟不起诉的标准是什么?
1、行贿罪拟不起诉的标准具体如下:
《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
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
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相关规定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公民、单位等可能会为了获得不当利益,就向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有影响力的人等,实施行贿行为,根据规定,若是行贿的数额比较大,或者行贿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可能会导致行贿者涉嫌犯行贿罪。罪名成立后,有被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