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专利权人变更前权利人有哪些权利?

法律知识2024-03-06 23:16:21佚名

共同专利权人变更前权利人有哪些权利?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通常情况下共同申请人对专利权也都是共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专利存在着其他的共有人,对专利权的具体分配方式要先遵从共有人的约定,在共有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对专利权的使用应该征得共有人的同意才行。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发明创造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其期限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属于多人所有的情况下,如果利用专利权来进行盈利并且是自己使用的话,那么不需要经过其他专利人的同意,但是如果涉及到专利所有权变更或者撤销的问题,那么就必须要所有专利权共有人同意才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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