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写民事债务纠纷答辩诉状范本?
当事人写民事债务纠纷答辩状时,应当写明首部、对案件的答辩意见、结尾以及附加项。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部门。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二、答辩状起什么作用?
法院收到起诉状以后通知被告提交答辩状。因此答辩状的作用对于法院来讲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法庭上答辩是怎样的?
答辩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辩解。答辩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答辩,也可以不答辩。如果当事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在刑事诉讼中,答辩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所进行的陈述和辩解,以答辩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分为有罪答辩和无罪答辩。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答辩指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的诉讼理由进行的回答与辩解。
四、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区别在哪里?
(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
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2、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明显不同。
(二)、其次,两者的内容不同。
1、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
2、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三)、再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1、代理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
2、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是代理词的全部内容,仅是代理词中的一部分内容。
因此说,民事债务纠纷答辩诉状写法首先从当事人写明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答辩事由作为开始,知道结尾处和附项写明需要呈送的部门、答辩人的姓名,写明具体的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据作为结束,一共是三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