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4-03-04 17:11:12佚名

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这种义务,不随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终止。如果子女拒绝,或者怠于赡养父母,父母可以起诉,请求支付赡养费,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有能力负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有养老保险还能让子女赡养吗

应当首先明确的是,养老保险与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排斥,不论父母是否有养老保险,都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了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赡养是成年子女对年老父母应当承担的一种个人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因此,赡养不仅是子女应该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帮助,还应该在生活和精神上对父母关心、照顾。在司法实践中,对享有养老保险的老人,法官一般会在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赡养费用,达到本地区同行业职工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水平。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承担赡养义务的同时,不但应该在金钱方面给予父母帮助,而且还应在生活上对父母照顾,精神慰藉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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