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定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需视具体情况来定,提供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就可以,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是必不可少的。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开庭?
一般是立案后的一个月内就会开庭。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诉讼费是由原告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分离,立案之后大概会在一个月内开庭,诉讼离婚属于民事案件,可以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也可以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需要六个月的时间,若是用于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