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离婚分财产规定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4-03-03 23:21:40佚名

近亲结婚离婚分财产规定是什么?

一、近亲结婚离婚分财产规定是什么?

近亲结婚离婚分财产规定是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是按照同居共同财产来决定。近亲结婚的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按同居处理,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近亲结婚,那么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的,所以在我们国家涉及到这方面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操作的固定来进行处理的。一般情况之下都是按照同居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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