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涉及财产隐瞒怎么处理

法律知识2024-03-01 20:18:36佚名

离婚诉讼涉及财产隐瞒怎么处理

一、离婚诉讼涉及财产隐瞒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涉及财产隐瞒的,可以判决隐瞒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在离婚时,任何一方隐瞒,损毁,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只要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就可以判决对方少分共有财产。如果在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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