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量刑

法律知识2024-02-29 20:13:46未知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量刑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量刑

行为人构成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法院会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可以对行为人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公共电信设施,必须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因破坏广播电视设施,造成1万多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造成网络通信严重障碍,一天累计12小时以上的,加重处罚。

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实施本罪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嫉妒陷害、贪财图利等。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而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与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的区别

铁路部门为保障铁路交通运输安全,具有自己的专用通讯设施,对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进行破坏,不仅会危及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更主要的是还会危及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如因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足以发生火车、船只、航空器等倾覆或毁坏的,又触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应以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罚。

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通讯器材的案件(如偷割电话线)时有发生。如果窃取的是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备,如偷割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电缆线,偷砍电线杆等,势必会使不特定多数单位或个人的广播、电视通讯受阻,可以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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