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与食品打假一样吗?

法律知识2024-02-24 23:06:47佚名

敲诈勒索罪与食品打假一样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食品打假一样吗?

是不一样的,在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保健品领域,“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职业打假行为就不可能构成任何犯罪。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钱为名多次以要挟方法勒索公民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藏匿、夹带等行为刻意制造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后,向商家索要赔偿;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同一事实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钱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举报过期商品为由,长期对商家索要保护费;行为人故意购买假烟假酒,后以举报相要挟,向销售者索要财物。

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取决于勒索敲诈的涉案金额。金额在二千元到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涉案金额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的,将会减轻或从轻处罚。

二、怎样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

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敲诈勒索罪与食品打假不一样,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索要他人财物的情况,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此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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